“锦江城”竞拍公告
受转让方委托,我公司将于2018年6月5日10时至6月5日15时进行网上公开竞拍,现公告如下:详情请点击查看拍船网(www.shipbid.net)
一、竞拍标的,“锦江城”:一般干货船;船籍港:武汉;船级:国内CCS;总长:98.00m;船长:91.50m;船宽:15.80m;型深:7.40m;空载吃水:2.862m;满载吃水:5.9m;空载排水量:1354.890t;满载排水量:6784.530t;总吨位:2985;参考载货吨:5146t;主机:无锡安泰G8300ZC16BH柴油机1台,额定功率:1765kW;船舶建造地:乐清市七里港船厂;建造完工日期:2005年01月07日。(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二、竞买规则:若有两家以上(包括两家)竞买人参加报名,网络竞拍正常进行。若报名人数不足两家或无人应价,则流拍。起拍价798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元的倍数。本次竞拍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4日下午16时止(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足够的竞买人,报名期限延长至6月18日下午16时,竞拍时间顺延至2018年6月19日10时至15时。本次竞拍接受自然人或公司的报名参拍。
四、看样地点:因船舶仍在营运中,看船需与看船联系人联系后方可确定看船地点。看船联系人:程超 15824555844。
五、竞价规则: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宁波市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账号:5749050743104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中山支行
七、报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4-86815581,15824555844程先生/0580-2027516叶女士。
宁波市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船舶在线竞拍交易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在线竞拍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护参加在线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船舶竞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船舶在线竞拍(以下简称在线竞拍),适用于规范在线竞拍的各项行为。参加在线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在线竞拍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与船舶在线竞拍,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船舶竞拍公告和其它相关材料由拍卖人统一拟定。
第五条 委托人提供拍品信息,包括视频、图片与文字介绍,由拍卖人审核整理后通过在线竞拍系统上传。
第六条 委托人信息发布存在造假的,由委托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竞买人应当通过在线船舶竞拍平台注册成为买家,参与船舶在线竞拍活动。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好密码,若有遗忘密码的,可通过在线竞拍系统找回密码;若有泄露密码的,应当及时登录在线竞拍系统修改密码。
第八条 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在线竞拍公告、竞拍船舶信息、交易规则和其它相关文件,按要求登录在线船舶竞拍平台,填报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 竞买人应当按竞拍公告要求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应于竞拍活动开始前提交。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联合竞买声明》。
第十条 竞买人应当以本人的身份,通过在线竞拍系统报名支付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件拍品,同时竞买多艘的,应当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
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竞买人(以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没有按时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第十一条 船舶在线竞拍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在线竞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出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加价幅度。
有保留价竞拍,系统显示“保留价:有”字样;无保留价竞拍,系统显示“保留价:无”字样。
第十二条 竞买人应当谨慎出价,出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第十三条 在线竞拍时,交易系统以5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出价,就将倒计时重置为5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竞买记录。
第十四条 在线竞拍有竞买人竞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
(一)未设保留价的,出价最高者即为买受人;
(二)设有保留价的,出价最高且不低于保留价者为买受人;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的,竞拍不成交。
在线竞拍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
第十五条 买受人应当在在线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或个人有效证件到拍卖人处进行资格确认。审核无误后,确认买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资格审核不能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保证金没收,该委拍物重新竞拍;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本次成交金额的,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因买受人违约造成该竞拍标的再行竞拍的,买受人须支付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佣金;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本次成交金额的,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第十六条 余款的支付根据《成交确认书》要求,按期汇入指定账户。
第十七条 买受人持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卖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并办理有关交易手续。
第十八条 在线竞拍结束后,拍卖人应当将竞拍结果通过在线竞拍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第二十条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第二十二条 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在线竞拍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在线竞拍活动不中止。
第二十四条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在线竞拍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在线竞拍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在线竞拍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本规则内容由宁波市船舶交易市场负责解释。
“锦江城”一般干货船竞拍特别规定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规则》的补充,与《竞拍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锦江城”:一般干货船;船籍港:武汉;船级:国内CCS;总长:98.00m;船长:91.50m;船宽:15.80m;型深:7.40m;空载吃水:2.862m;满载吃水:5.9m;空载排水量:1354.890t;满载排水量:6784.530t;总吨位:2985;参考载货吨:5146t;主机:无锡安泰G8300ZC16BH柴油机1台,额定功率:1765kW;船舶建造地:乐清市七里港船厂;建造完工日期:2005年01月07日。(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以上数据为船舶证书所载数据,仅供参考,竞拍标的以看样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
三、关于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竞拍标的以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为准,竞拍成交后,本公司和委托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四、竞拍方式:
若有两家以上(包括两家)竞买人参加报名,网络竞拍正常进行。若报名人数不足两家或无人应价,则流拍。本次竞拍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本次竞拍接受自然人或公司的报名参拍。
2、本次竞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金代打(即如果是个人参拍,须本人报名汇款及签署相关协议;如果是公司报名参拍,则须通过公司报名及通过公司账户汇付保证金和船舶余款)。
六、买受佣金:
本次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支付成交价的1.2%佣金,该佣金随同船舶尾款一同支付到宁波市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账户中(与保证金账户相同)。
七、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正式竞拍成交确认书。
2、竞拍成交并签署竞拍成交确认书后,买受人即可派1-2名代表上船看管,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八、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如本船在2018年6月5日竞拍成交:
买受人必须在2018年6月12日下午16时前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论处。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最晚船舶交接日:2018年6月15日。
2、如本船在2018年6月19日竞拍成交:
买受人必须在2018年6月26日下午16时前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论处。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最晚船舶交接日:2018年6月29日。
3、标的移交地点:福建沿海锚地;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九、相关费用:
1、本次竞拍,卖方不提供船舶及剩油的发票。其余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船舶交易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竞拍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船舶交接时,双方对船上剩油进行现场测量,油价参考交接地当天中燃公司实际牌价,交接当日买方须一次性将剩油款付清,油款直接汇入卖方(船舶所有人)指定账号。
3、以船舶交接确认书的签署为界,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前,买受人应付清所有船款及相关费用)
十、未尽事宜由拍卖人、委托人、买受人协商解决。
宁波市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