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司定于2021年03月18日10:00至10:30在拍船网(www.shipbid.net)进行网上公开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琪鸣01”交通船;船籍港:上海;总长:28.5m;型宽:5.4m;型深:2.7m;总吨:95;净吨:28;参考载客量:8人;主机:SC15G150.15CA型柴油机共2台,总额定功率:214kW;建造完工时间:2019年08月05日,建造地:温岭市温东船舶修造厂(以上为船舶检验证书数据)。
二、竞拍规则:此次竞拍无保留价。若只有一家竞买人参加报名,则公告期满后该竞买人即被确定为受让方;若有两家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报名,则以竞拍方式进行转让。起拍价:人民币180万元;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0元的倍数。
三、报名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3月18日竞拍开始前(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拍船网完成报名,并取得竞价号牌。建议提前1-2天缴纳,以免出现问题导致错过竞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拍。
四、看船时间:2021年03月16日至03月17日,共两天,看船地点:上海。意向受让方看样验船过程中验船人员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负;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本项目处置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五、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1206020119200768341
开户行:工商银行舟山分行营业部
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80-2038333、18058087036周先生;0580-2027516 陈先生。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0日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在线竞拍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护参加在线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船舶竞拍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船舶在线竞拍(以下简称在线竞拍),适用于规范在线竞拍的各项行为。参加在线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在线竞拍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与船舶在线竞拍,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船舶竞拍公告和其它相关材料由组织方统一拟定。
第五条 委托人提供拍品信息,包括视频、图片与文字介绍,由组织方审核整理后通过在线竞拍系统上传。
第六条 委托人信息发布存在造假的,由委托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竞买人应当通过在线船舶竞拍平台注册成为买家,参与船舶在线竞拍活动。
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好密码,若有遗忘密码的,可通过在线竞拍系统找回密码;若有泄露密码的,应当及时登录在线竞拍系统修改密码。
第八条 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在线竞拍公告、竞拍船舶信息、交易规则和其它相关文件,按要求登录在线船舶竞拍平台,填报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 竞买人应当按竞拍公告要求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应于竞拍活动开始前提交。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联合竞买声明》。
第十条 竞买人应当以本人的身份,通过在线竞拍系统报名支付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件拍品,同时竞买多艘的,应当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
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竞买人(以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没有按时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第十一条 船舶在线竞拍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在线竞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出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加价幅度。
有保留价竞拍,系统显示“保留价:有”字样;无保留价竞拍,系统显示“保留价:无”字样。
第十二条 竞买人应当谨慎出价,出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第十三条 在线竞拍时,交易系统以5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出价,就将倒计时重置为5分钟。
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竞买记录。
第十四条 在线竞拍有竞买人竞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
(一)未设保留价的,出价最高者即为买受人;
(二)设有保留价的,出价最高且不低于保留价者为买受人;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的,竞拍不成交。
在线竞拍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
第十五条 买受人应当在在线竞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或个人有效证件到组织方处进行资格确认。审核无误后,确认买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因买受人提交虚假报名材料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竞价结果无效的或因买受人违约的,其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须支付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佣金;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本次成交金额的,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第十六条 余款的支付根据《成交确认书》要求,按期汇入指定账户。
第十七条 买受人持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卖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并办理有关交易手续。
第十八条 在线竞拍结束后,组织方应当将竞拍结果通过在线竞拍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第二十条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次竞拍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拍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第二十二条 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在线竞拍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在线竞拍活动不中止。
第二十四条 组织方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拍开始前中止竞拍或撤回竞拍。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在线竞拍无法进行的,组织方有权中止或撤回竞拍。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为船舶在线竞拍交易通用规则,若与单个项目的公告、约定冲突,以单个项目的条款为准。
在线竞拍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在线竞拍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在线竞拍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本规则内容由浙江船舶交易市场负责解释。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规则》的补充,与《竞拍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琪鸣01”交通船;船籍港:上海;总长:28.5m;型宽:5.4m;型深:2.7m;总吨:95;净吨:28;参考载客量:8人;主机:SC15G150.15CA型柴油机共2台,总额定功率:214kW;建造完工时间:2019年08月05日,建造地:温岭市温东船舶修造厂。
以上数据为船舶证书所载数据,仅供参考,竞拍标的以看样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
三、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正式《竞拍成交确认书》。
2、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四、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买受人必须在2021年03月19日下午16时之前付清全部竞拍成交款和全部竞拍佣金,逾期按违约论处。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最晚船舶交接日:2021年04月16日。
2、标的移交地点:上海。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五、相关费用:
1、竞拍佣金: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向本公司支付成交价3%的竞拍佣金。
2、委托人提供船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2%),但船舶移交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船舶交接时,买卖双方对船上剩油进行现场测量,油价参考船舶交接地前一个工作日中石化挂牌价格;交接当天买受人需一次性将剩油款付清,并直接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委托人不提供剩油发票。
4、以船舶交接时间为界,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拍卖人、委托人、买受人协商解决。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0日
【NO.ZJCJ2021-131】
受委托,浙江船舶交易市场估价中心组织船舶工程师于2021年03月08日,对位于上海水产集团龙门食品有限公司码头的“琪鸣01”船进行实地勘验取证,现就勘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技术参数
船名
|
琪鸣01
|
曾用名
|
--
|
船级
|
ZC
|
船舶类型
|
交通船
|
船舶建造地
|
温岭市
|
建造完工日期
|
2019年08月05日
|
船籍港
|
上海
|
营运海区/航区
|
A1+A2 ,沿海航区
|
总长
|
28.50m
|
船长
|
25.06m
|
型宽
|
5.40m
|
型深
|
2.70m
|
满载吃水
|
1.25m
|
总吨位
|
95
|
净吨位
|
28
|
乘客总人数
|
8人
|
空载排水量
|
68.625t
|
主机型号
|
SC15G150.15CA
|
额定功率×转速×数量
|
107KW×1500r/min×2台
|
注:以上数据摘自船检证书数据,仅供参考。
二、船舶证书信息:
2.1证书签发日期及有效期
序号
|
证书名称
|
签发日期
|
有效期
|
1
|
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
|
2019-11-02
|
--
|
2
|
海上货船适航证书
|
2019-11-02
|
2024-08-04
|
3
|
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
|
2019-11-02
|
2024-08-04
|
4
|
海上船舶吨位证书
|
2019-11-02
|
--
|
5
|
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
2019-11-02
|
2024-08-04
|
6
|
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
2019-11-02
|
2024-08-04
|
7
|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
2019-11-26
|
2024-11-25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
|
2019-11-26
|
2024-11-25
|
发证单位:上海市船舶检验处
|
2.2保持适航的检验有效期
序号
|
检验项目
|
签发日期
|
有效期
|
1
|
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
|
2019-11-02
|
--
|
2
|
海上货船适航证书
|
2019-11-02
|
2024-08-04
|
3
|
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
|
2019-11-02
|
2024-08-04
|
4
|
海上船舶吨位证书
|
2019-11-02
|
--
|
5
|
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
2019-11-02
|
2024-08-04
|
三、船舶相关记录
最近一次检验记录
该船已通过2019年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2020年8月在上海进行过年度检验;下次中间检验日期为2021年8月05日或2022年8月05日;换证检验日期为2024年08月05日。
四、勘验状况说明
登船勘验时,该船左舷靠泊码头。我司两名工程师对甲板、机舱等部分可到达处所进行了一般性勘验。因条件限制,未对密闭舱室和水下部分进行检查。
4.1 船舶概述:该船为2019年8月建造,ZC船级,双机双桨,混合骨架式交通艇,据船东处了解,船东于2020年3月份提船,船体为钢制,上层建筑为铝合金。由于疫情及政策变化,提船后至勘验日,该船基本都在码头停靠,期间出海两次,均为船东钓鱼用。
4.2 外板:勘验时,船体可见部分外板平整,焊缝成型质量较好,舷侧水线以上外板局部区域有擦痕,无明显碰撞凹痕;外板油漆涂层完整,无明显锈蚀痕迹;船舶水线、船名、船籍港标志清晰可见,艏部吃水约0.96米,肿部吃水约1.20米,艉部吃水约1.56米;艉部舵叶、螺旋桨及船底板未露出水面,由于条件限制未进行勘验。
4.3 艏部甲板及主甲板:艏部甲板平整,油漆状况较好,主甲板有补漆的痕迹;锚机及其底座保养一般,机体与底座有部分锈蚀,锚链表面无明显锈蚀。甲板带缆桩、掣链器等系泊设备布置完整,无明显锈蚀,涂层附着情况较好;舷墙及栏杆结构完整,未见明显变形、破损。
4.4 艉部甲板:艉部甲板平整度较好,未见变形,甲板油漆附着良好,有补漆的痕迹;艉楼甲板设有带缆桩、缆绳、排气孔等,布置完整,底座连接牢固。
4.5 艇甲板:设有船用绳梯,气胀式救生筏2只,制造商:宁波亚洲玻璃钢造船有限公司,下次检修日期:2021年09月。
4.6 驾驶室:驾驶室视野开阔,室内干净整洁,设驾控台、空调等,设备外观未见异常,表面清洁度较好。查看航海日志,近期多为靠泊,2月份进行过一次救生演习、一次消防演习。
4.7 餐厅等:餐厅布局合理,空间较大,室内地板敷料、围壁防火绝缘、装潢板成色较好,布置沙发、电视墙、电视、空调等。厨房布置有冰箱、灶台、洗水池,整体较为干净,表面清洁度好。卫生间布置有抽水马桶及洗浴设备。舱底布置有4间船员室,整体较为整洁,其中两间房间无人居住。
4.8 机舱区域:机舱内结构完整,钢板未见变形,无脱焊现象,无油漆脱落及锈蚀情况;舱内清洁,无杂物堆砌现象。机舱钢质栏杆、扶手、花钢板布置完整,表面清洁度较好;电缆管路等布置齐全,未见管路破损;机舱底部管路有未见锈蚀,舱底处有积水。
4.8.1 该船设有2台主机,布置在机舱左右两侧,机体表面清洁度较好,主机设备表面较为清洁,基座及底板未发现锈蚀,机器部件及管路系统无锈蚀破损情况,主机铭牌清晰完整,齿轮箱表面清洁度较好,无锈蚀,无油漆涂层脱落现象,铭牌清晰;主发电机组2台,发电机原动机铭牌清晰,其中一台发电机组外有静音设备。勘验时,该船处于靠泊状态,主机及发电机组未处于运行状态。
4.8.2 机舱主要设备: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生产厂
|
主机
|
型号:SC15G150.15CA
额定功率:107kW
转速:1500r/min
|
2
|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
齿轮箱
|
型号:300
速比:3:1
|
2
|
杭州齿轮箱厂
|
主机舱发电机组
|
发电机型号:SB-HW4.D-24
额定功率:24kW
转速:1500r/min
原动机型号:4100CD
额定功率:30.1 kW
转速:1500
|
2
|
潍坊华东发动机有限公司
|
五、勘验结论
根据现场船舶工程师对该船资料及状况的分析讨论,给出如下勘验结论:
1、该船为沿海ZC级交通船,建造完工日期为2019年8月,船东于2020年3月提船,由于疫情及政策变化,提船后至勘验日,该船基本都在码头停靠,期间出海两次,均为船东钓鱼用。目前靠泊于码头,未进行作业。
2、该船为2019年8月完工,船况整体较新,外板平整,局部区域有擦痕,无明显碰撞凹痕;外板油漆涂层完整,无明显锈蚀痕迹。
3、该船设有主机2台,发电机组2台,其中一台发电机组外有静音设备。勘验时,该船处于靠泊状态,主机及发电机组未处于运行状态,机体无油污。
(使用说明:以上勘验报告仅供参考,不作为船舶买卖依据,报告内容未尽事项,以实船看样为准)
勘验人员: 杨超俊
范 杰
附件:船舶照片

船艏外板

船艉外板

艏部甲板

船舶上建

左舷边甲板及围栏

主机舱内

主机左机

主机右机

主机铭牌

发电机组

发电机原动机铭牌

发电机组

主配电板

驾驶台及通导设备

救生筏设施

罗经甲板

餐厅

厨房

卫生室

轮机员更衣室

船员室